引用:
原帖由 水色年华 于 2009-8-30 18:33 发表
个人提两个意见。一个是针对选手,另一个是针对评委。
1,作者不可以跟着评委提意见,有问题可以PM,这样就不会影响后来的评委。
2,当评委可耻,首先得明白这个道理,其次才有资格去“说三道四”,不然很多无辜的人可都得质疑,我凭什么得供着你,还要请你来数落我?
知耻而后勇,那嘴巴里吐什么也就没什么可怕了。
这茶座括号里貌似有“神符”,我道行不够,差点被打回原形。
改了吧,人进不来不说,我这小鬼可就难受了
你的意见很中肯,按道理来说在征文公告里我就应该加上第一点的,但是不能,因为我不能限制征文的作者与评委的交流。
我相信各位评委都有自己的判断力,不会被他人左右^_^